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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岁女儿求助 民政部门上门 爸爸好多了


《“我不想失去我的家”》

11月10日,本报曾以《“我不想失去我的家”》为题报道了普定县马官镇中坝村一名正在就读小学二年级的8岁小女孩杨琳,因为父亲患肾病综合症,家中已因病致穷,无力承担父亲医疗费,向社会写出求助信。

此前,小女孩的父亲杨兴民在16岁时被炸药意外炸伤,导致左眼失明右眼受伤,2010年又患肾病综合症。母亲杨高飞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,从小腿脚残疾。两本盖有安顺市残疾人联合会红章的残疾证显示,杨琳的父母均为二级残废。他们已丧失劳动力,靠在当地小学门口卖零食生活,每天的收入是5元到10元。

小女孩为父亲写出求助信后,本报记者立即前往当地采访报道,同时,安顺爱心义工社也持续关注此事。

11月11日,马官镇和普定县两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,相关领导到杨兴民家里看望。经核实情况,认为他们家庭确实需要救助,当即决定施以援手。给了他们2500元钱的现金作为临时救助款。此外,他们原来一个月低保共有400多元,现在一个月可以领到900元。

11月17日,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,普定县社会救助局为杨兴民开具了50000元的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现场救助专用证明,有了此证明,杨兴民治病几乎可以不花钱。当日,杨兴民顺利进入安顺三零二医院接受治疗。

12月9日,经过在医院20多天的治疗,杨兴民病情大有好转,在医生的建议下,杨兴民出院。

12月10日,记者在普定县马官镇中坝村见到了杨兴民一家。“我老公已经好多了,还可以帮助我在小学门口卖零食,这一切多亏了有你们的帮助。”看到记者时,杨高飞显得非常激动,不停地说谢谢。

坐在妻子旁边的杨兴民告诉记者,在去医院之前,自己的手、脚、脸都很臃肿,连最基本的走路都不行,每天只能卧床,十分痛苦。现在,感觉整个人精神好多了,身上也不肿了。一家人健健康康,是他们最大的梦想。